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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易懂的经文

不少人对学习原文有一个错误的观念,他们以为学了原文,自然就可读懂圣经,所有解经问题都会迎刃而解。当然不是这样!否则,神学院只需教原文,不用开设别的课程吗?否则,以色列人与希腊人各个都是圣经专家吗?不是的,学习原文只是解经的基础。你要盖房子,若不先打地基,就无法做什么;但是也不可能打了地基就停工,当然还要在这地基上继续建造。要进入圣经、明白神话语的宏伟殿堂也是如此,学习原文是打地基,有了原文的地基再学解经法,有了解经法再研读各卷书卷,有了各卷书卷再整理圣经神学,有了圣经神学再归纳系统神学⋯⋯等等。

我们网上希腊文读经班本周读的约翰福音16:8-11,就是个例子。约翰著作的希腊文一般不难,这段也不例外,没有什么生字,没有复杂的句法。所以大家毫不费力就翻译出来:

8 καὶ ἐλθὼν ἐκεῖνος ἐλέγξει τὸν κόσμον περὶ ἁμαρτίας καὶ περὶ δικαιοσύνης καὶ περὶ κρίσεως· 9 περὶ ἁμαρτίας μέν, ὅτι οὐ πιστεύουσιν εἰς ἐμέ· 10 περὶ δικαιοσύνης δέ, ὅτι πρὸς τὸν πατέρα ὑπάγω καὶ οὐκέτι θεωρεῖτέ με· 11 περὶ δὲ κρίσεως, ​​ὅτι ὁ ἄρχων τοῦ κόσμου τούτου κέκριται.

8 祂来了之后,要使世人就罪、义、审判方面知错。 9 就罪方​​面,因为他们不信我。 10 就义方面,因为我要往父那里去,你们再也看不到我。 11 就审判方面,因为这世界的王已经定罪了。

可是,这是什么意思呢?

希腊文都读懂了,意思却显然还没有完全出来。可见,要明白上帝话语,并不只涉及文字层面。我不认为这里耶稣是有意用隐晦的方式说话,而是我们需要运用一些圣经与神学背景来解读。碰到有困难的经文,我给学生的建议一向是,多读几个译本。这里的困难是意思上的,所以应多选择「意译」而不是「直译」的译本(见如何使用圣经译本)。以下是我自己的解读,提供做个参考:

8 圣灵来了之后,要使世人在罪、义、审判这三方面知错。 9 他们对罪的理解错了,他们本以为杀人放火才是罪,但圣灵将使他们知道,他们的罪乃是不信我。 10 他们对义的理解错了,他们以为把我处死是为神大发热心、会蒙神悦纳,但圣灵将使他们明白,我蒙神申冤、得荣坐在父的右边,不再在人间,亦即,蒙神悦纳的是我、不是他们。 11 他们对审判的理解错了,他们看到恶人嚣张,就以为不见得恶有恶报,但圣灵将使他们看见,我在十架上就打败撒但、定了它罪,所以不是不报,是时候未到而已。

我不是要说自己的解读如何正确,而是要示范,这样的解读已经远远超过理解希腊文而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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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矫枉过正

我们很容易矫枉过正,从一个极端,跑到另一个极端。

我这周翻译到,赖特在谈到什么时候影射(allusion)不是影射时,有这么一段话:

非常可能地,第二圣殿时期的犹太教作者影射了许多圣经经文,故意要人因着一个字或词就进入整段谈话的世界。也同样非常可能地,廿世纪的读者,因为警觉到有这样的影射,会听到一些作者原来没有的意思。绝对可以确定的是,现代读者当中,知道这层危险、因此不愿意容许任何超过直接引述以外的影射的,将完全错解重要的经文。 (《耶稣与神的得胜》原文 p.584)

这无疑是令人不安的引言。但是事实诚然如此,太松的话,什么都是影射,超越了作者原意;太严的话,我们可能把作者所欲影射的完全抹杀了。如何拿捏得准确,就是学问了!

上周针对「单纯地读经」这种想法责备与提醒同学,解经是门艰巨的工作,不可那么天真!结果,显然有些同学又跑到另一个极端了。有一位同学问:我们平常一起查经的,大多是没有受过解经训练的,那岂不是常常都要错解圣经了吗?难道要大家都进神学院,否则不要查经吗?

我笑说,比你想的还惨呢:就算大家都是神学院毕业的,也没法保证不会错解圣经哩!基督教的教义只有圣经无误论,从来没有解经无误论的!我们唯一能做的,也是该做的,就是竭尽我们所能地做好!借用主耶稣自己讲的比方,主若给你五千两(你是圣经学者),你得赚五千两给主(做好专业的解经),主若给你一千两(你是平信徒),你就赚一千两给主(做好平信徒的解经),这样主就要称赞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!千万不可做的是,把你的一千两拿去埋藏在地里啊!

所以,我们不要误以为解经很简单,单纯地读了就行;但是也不要跑到另一个极端,变成什么解经都不敢做了!学无止境,我们要不亢不卑,一直努力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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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纯地读经?

上周保罗书信课程介绍了保罗新观,课堂上反应非常热烈,欲罢不能,以致迟了二十多分钟才下课;本周周间同学们仍借着电子邮件继续提问与讨论。看到大多数同学的反应是正面的,非常欣慰!但是也看到一位同学这样反应:

只觉得为什么一个简单的事却搞得很复杂
我只是圣经怎么说 我就怎么着
这样单纯 对吗

这或许反映了华人教会的「反智」现象,只是在神学院课程里也有这种声音,我还是没有心里准备,吃了一惊!

这样的想法,至少有两层问题。第一,这位学生以为有一种东西叫做「单纯地读经」:不要理会什么神学派系或理论,圣经怎么说,意思就是那样了。当然,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。圣经怎么说,到意思出来,中间需要一个步骤,叫做「解释」。不管你有没有受过解经的训练,你在读经的同时,一定也在做着解读的动作,即使你是不知觉地做。所以,根本没有一种东西叫做「单纯地读经」,每个人的读经都包括他自己的解读。既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解读的可能,所以才有如何是正确的解读这样的议题。不同的学派理论无非是在论证为何自己的解读才正确而已。

第二,这样的想法有一种说不出的自义。它表面看似谦卑:你们的学问复杂,我都不懂,我「只好」单纯地读经,不理会高言大智。但是它包含的言下之意是:只有我才是直接领受神的话(圣经),你们都在制造和聆听人的声音(神学),看哪,你们都比不上我单纯地属灵啊!就保罗旧观与新观这个神学议题而言,这种想法一竿子把两派的神学家都打了,路德、加尔文⋯⋯也好,桑德斯、邓恩、赖特⋯⋯也好,他们都不是根据圣经怎么说,只有你是?呜呼哀哉,自高自义,尚有什于此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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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从血生的

现在正是安排下学期课程的时候,我除了将在台北有一门「普通书信」之外,又受邀回大陆的神学院教授新约希腊文。大概是他们对我去年教学的印象不错,所以向华神要我去支援吧☺

说到希腊文,最近读到一贴,我觉得挺有意思。约翰福音1:13,论到那些被神赐权柄做祂儿女的人,原文很简单,任何读过一些初阶希腊文的学生都会的:

οἳ οὐκ ἐξ αἱμάτων οὐδὲ ἐκ θελήματος σαρκὸς οὐδὲ ἐκ θελήματος ἀνδρὸς ἀλλ᾿ ἐκ θεοῦ ἐγεννήθησαν.

中文和合本译为:「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、不是从情欲生的、也不是从人意生的,乃是从神生的。」基本上,这样的翻译是把三个介系词片语──从血气、从情欲、从人意──当成同样的意思,都是对比人与神:不是出于人、而是神做的。但是,这三个片语没有各自不同的强调吗?

「从血气」原文是「从血」(ἐξ αἱμάτων),指的是胎儿的生长来自母亲的血,或脐带血。 「从人意」的「人」不是讲人类,而是男人或丈夫(ἀνδρὸς)。所以三个片语分别强调:

ἐξ αἱμάτων 来自母腹
ἐκ θελήματος σαρκὸς 出自肉体意愿
ἐκ θελήματος ἀνδρὸς 出自丈夫意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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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信目的

我教新约书信的时候,常常让学生做的一个作业是,写出这卷书信的著书目的(purpose)。书信是应时的文件,所以明白著书目的是解经上非常重要的一环。不少学生会做错了,他们没有把著书目的指出来,而是把那卷书信的内容大纲(outline)给我。我纠正过几次:「目的和大纲是不一样的」,可是一改作业,看到学生依然屡犯同样毛病。大概我还是没有让学生真正明白!那么,让我不厌其烦,再解释一次吧!

例如,保罗为什么会写罗马书?他乃是要为自己将到西班牙宣教的计划铺路,恳请罗马教会给予祷告与经济上的支持,但是因为暂时还不能去,所以先写信给罗马教会(罗1:10-15, 15: 22-29),可能他也预感前有捆锁,所以有意留下对福音较完整的论述。这叫做著书目的。

如果作业题目问的是著书目的,结果你回答的是大纲:第1-3章保罗讨论罪的问题,第3-5章讨论称义,第6-8章讨论成圣⋯云云,这样回答叫做文不对题、答非所问。

把大纲和目的混为一谈,有什么要紧吗?也许有的时候问题不大,例如哥林多前书,著书目的是督责与回答,内容大纲也是分成这两大部份,所以如果你不会区分大纲和目的,倒也没有太大影响。但是大多时候这样混淆是会产生问题的,罗马书是一个例子,如果你以为大纲就是目的,那么你就会误解,以为保罗写罗马书目的就是要讨论罪、称义、成圣⋯,他是为了要讨论这些教义才提笔写信,这样就是把保罗书信当系统神学来读,完全忽略了书信的应时性!

再举一个例子。这个星期保罗书信课程讨论的是教牧书信。保罗为什么要写提摩太前书?因为当时以弗所教会中,有些人不明白真理,却想要做教法师教导人,以致产生扰乱教会的异端。保罗虽然很想赶到以弗所去,但恐怕有所耽搁,所以先写信给提摩太,指导他如何应付异端及其他教会事务。如果你把大纲和目的混为一谈,那么你会误解,以为保罗写书目的是要讨论如何设立长老执事。其实,目的是要在异端横行时「保守所托付的」真道(提前1:18,6:20),如何设立教会领袖是达成这目的的办法,而不是目的本身。保罗关心的焦点是真道的承传,而不是教会的组织章程。在这里把大纲和目的混为一谈,就是把办法 (means)和目的(end)混淆了。

也许解释得有些婆婆妈妈,但是苦口婆心希望的是,同学们开始懂得注意区分大纲和目不同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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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文法解经

既然上一篇谈到按照历史解经,这一次就谈谈按照文法解经吧!

以弗所书4:26a「生气却不要犯罪.」
ὀργίζεσθε καὶ μὴ ἁμαρτάνετε·

原文两个动词「生气」「犯罪」都是命令语气(imperative),所以正确的翻译应当是:「要生气,不要犯罪!」

圣经命令信徒不要犯罪,没有问题;但是圣经命令信徒要生气,怎么可能呢?难怪许多中英文圣经译本不「敢」把命令语气译出来,深怕命令大家生气,整个教会怒气冲天,不得了了,呵呵!

但是因为会有麻烦,就可以不忠于文法吗?当然不可以!那么这节圣经要怎么解释呢?

解一、ὀργίζεσθε也可能是直述语气(indicative),所以第一个动词不是命令,而是陈述,意思是:「你们是生气的,不要犯罪!」或者「你们是生气的吗?不要犯罪!」

这样解释固然避开了麻烦,但是有两个问题:(1)用连接词καὶ连接两个动词,一个是命令语气,一个明明可能是命令语气,却硬要解成直述语气,文法上是非常牵强的!

(2)这句话其实是一字不差地引用诗篇4:4的七十士译本(中文和合译本看不出来,新译本就可看到),那里很明显必须解成命令语气。

解二、有些文法书将命令语气加以分类,有所谓的「允许性命令语气」(Permissive imperative),那么这节圣经的意思是:「你们可以生气,不要犯罪!」有所谓「条件性命令语气」(Conditional imperative):「如果你们应该生气的话,不要犯罪!」有所谓「让步性命令语气」(Concessive imperative):「虽然你们应当生气,不要犯罪!」

不过这样的分类法都有点人造(artificial),仿佛是为了要解释某节困难的经文而特别发明出来的,文法上的立足点不够!

解三、要忠实地、认真地按照文法解经,我们要承认ὀργίζεσθε就是平常的命令语气,它是关身被动,而且是现在式,表达持续,所以意思是:「你们当不断被触怒!」

从这里的上下文我们知道,作者讲的是教会肢体(v.25b)。教会肢体中出现罪的时候,我们应当被触怒,并且很快地去质问解决(v.26b不要含怒到日落),不容魔鬼有机进入教会作祟(v.27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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